第三十六条

有效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赔偿。

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