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遵守纪律规定;

(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文明履职;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