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第二十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遵守纪律规定;(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文明履职;(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