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违法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