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铁路消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铁路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