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