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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有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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