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