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十二条有效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