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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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