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一条

有效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