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