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四章 审查/第三节 调查核实第六十九条有效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情况。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