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排污单位将工业废水外运集中处理的,应当在收集、贮存工业废水的场所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排污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工业废水外运处理联单。

严禁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排放工业废水。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