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