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选举日前,选民小组应对选民人数进行一次核实。在选民登记后,如有迁入、迁出、死亡等变动,应予增加或注销。如原定选举日期推迟,对新满十八周岁的选民,应补办登记。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