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