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治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把自治县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民族自治地方。

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