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应当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做强青稞酒酿造、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原生物制药、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工等潜能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