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未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住宅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