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企业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