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阻碍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未能提供必要帮助的,由交通运输、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