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六十二条有效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