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

有效

市网信部门以及其他数据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数据、商业秘密和需要保守秘密的其他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