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护和改善沁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活动,保障流域用水安全和生态健康,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