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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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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有效

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被调研的单位应当如实介绍情况。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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