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分散的古茶树采取单株挂牌保护;对古茶山和古茶树集中区域划定保护管理范围,实行区域保护,具体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将保护管理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保护管理范围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按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常委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