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和国际援助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经费。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