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五章 合作协作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各级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和史志、档案等相关单位开展跨行政区域红色文化合作研究,提升四川在全国红色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