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工作与宗教事务第七十八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禁止接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禁止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参加讲经班、学经班。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