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禁止接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为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禁止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参加讲经班、学经班。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