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巩固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牧区土地、草场、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土地、草场、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保持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自治机关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