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其他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

自治州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