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本单位人员参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岗位学雷锋标兵、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