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九条有效公民应当牢固树立国家观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尊严和荣誉,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