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常务委员会在批准后的30日内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修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当同时公布新的修改文本。

常务委员会发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公告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