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查与确定。筹备组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后,应当及时予以公示。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