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本市鼓励会展载体、展陈技术、服务模式创新,推动会展业数字化、智慧化、生态化转型升级,支持建立会展新经济孵化器、加速器,培育会展经济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

支持会展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举办网上会展活动,拓展城市绿道、公园等会展展示新空间,推动线上线下双线融合创新发展。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