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管理和保护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