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履行工会法和本实施办法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