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