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机关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自治县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县依法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税收、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事业。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