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积极运用上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的科技扶持政策,开发科技项目,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自治县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研究和推广活动。对研究、推广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