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四章 林权市场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林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险支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和森林保险等业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