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管道燃气用户需变更用户名称、使用位置、燃气用途以及需要停止供气的,应当由用户双方向燃气供应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办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