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质与经营第二十条已废止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二)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安装工具;(三)有合格的安装维修人员;(四)有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