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发现房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可疑情况,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