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未立即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未立即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