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