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旅游业发展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突出边境区位特色、民族文化、热带和亚热带雨林自然风光,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