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五十六条有效表决罢免代表要求的日期、主持选区罢免代表工作的负责人员,分别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乡级人大主席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