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